各学院(医学部、金禾中心、前沿院):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4]30号)、《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6-2017学年研究生申请延续奖助金工作安排如下:
1. 申请延续奖助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精勤求学,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 请参加2016-2017学年奖助金评定的以下各年级研究生按下表要求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登录研究生院“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学历层次
| 年级
| “申请表”类型
|
博士生
| 2014级
| DCS-2
|
硕士生
| 2014级、2015级
| MCS-2
|
3. “奖助金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班长,于10月14日前由班长交学院待评。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