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意见》(西交研﹝2016﹞35号文件),学校启动2018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中心)宣传并通知到每位博士生导师。符合条件的项目须填写《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由主导师学院审核后,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许超,电话82664184,电子版发pyk@xjtu.edu.cn邮箱)。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之后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项目申报条件:
(1)主导师和合作导师均需具备博士生指导资格,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主导师和合作导师之间需有实质性的科研合作。
(3)主导师与合作导师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工学参照美欧通行的学科划分办法:机类,电类,土木与结构三类)。
(4)主导师和合作导师均满足学校关于导师的其他条件。
已连续两年获得“交叉培养”项目招生资格的主导师或合作导师本次不得申报。以主导师或合作导师身份,已招收2名交叉培养项目博士生的导师不得申报。未招收到学生的已批“交叉培养”项目不再有效。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