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13﹞23号)文件精神,在2016年1月17日发布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社会评价期刊目录和会议名录》(西交研﹝2016﹞4号)基础上,各学院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提出了目录/名录的修订意见,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论证,最终确定了本“期刊目录和会议名录”,现予以公告。
一、“最有学术影响力的国际期刊”和“国际知名学术刊物”采取预先公布期刊目录和事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1)期刊目录按学科门类分列,分为:理学与工学门类、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生物学与医学门类、人文社科门类(包括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和历史学等5个学科门类),每个门类的“最有学术影响力的国际期刊”和“国际知名学术刊物”目录详见附件1-12。
(2)管理学门类1适用于申请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的学位论文,管理学门类2适用于申请公共管理的学位论文。
(3)事后认定程序: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签字,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再由学位办聘请专家评估论证确定,获得认定的期刊将被添加进期刊目录。
二、“高水平国际会议”以预先公布的会议名录为准,会议名录详见附件13。会议名录按学院分列,一般仅适用于本学院博士学位论文。
三、建筑学权威期刊及重要期刊目录详见附件14,仅适用于建筑学方向的博士学位论文。
四、“国际期刊”是指出版社或出版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境外、有ISSN编码、且可以检索到的正式出版物。
五、本“期刊目录和会议名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刊发或投稿的论文,按有利于申请人的原则予以认定,以论文中注明的收稿日期为依据套用当时公布的期刊目录进行审核。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