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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IDT)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8       点击量:

关于申报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

“交叉培养”项目(IDT)的通知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西交研〔2019〕155 号)文件精神(附件1),研究生院决定启动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IDT)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为了稳定支持在学科交叉领域已取得成果的团队持续进行学科交叉研究,鼓励交叉培养更多创新型人才,2022年交叉培养项目继续设置团队交叉培养类型。

2022年申报分为“团队申报”和“个体申报”两个类别,个体申报人和团队申报所有参与人仅限选择其一。

二、申报条件

1、团队申报条件

(1)合作团队为实质性实体团队,团队成员有共同项目和成果,有固定的学术组织机制,分别至少由4人组成,均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两个合作团队之间须有实质性的科研项目(课题)合作且已取得成果(获奖、专利、论文等)。

(3)两个团队组成人员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工学参照美欧通行的学科划分办法:机类,电类,土木与结构三类),为本校在岗在编导师。

(4)团队人员中 2016 年以来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发生之年后至少2年不得申报:曾有博士生中途退出交叉项目的;曾有博士生中途更换交叉项目合作导师的(合作导师调离本校除外)。

(5)已招收2名交叉培养项目博士生且博士生尚未毕业的不得申报。

2、个体申报条件

(1)主导师与合作导师均须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学术水平高,拥有优良的培养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主导师与合作导师之间须有实质性的科研项目(课题)合作且已取得成果(获奖、专利、论文等)。

(3)主导师与合作导师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工学参照美欧通行的学科划分办法:机类,电类,土木与结构三类),为本校在岗在编导师。

(4)作为主导师 2016 年以来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发生之年后至少2年不得申报:曾有博士生中途退出交叉项目的;曾有博士生中途更换交叉项目合作导师的(合作导师调离本校除外)。

(5)已招收2名交叉培养项目博士生且博士生尚未毕业的导师不得申报。

三、名额分配

2022年全校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审批立项不超过20项(其中团队项目不超过2项)。

1、对获批的团队项目,2022-2025年每年给定1个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招生名额,期间无需重新申报,每年只需提交工作进展报告,4年后由学校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团队交叉培养项目的研究生采用两个团队共同培养模式,每年由两个团队自行协商确定团队成员担任主导师和合作导师,其他事项按照个体项目交叉培养规定执行。

2、对获批的个体项目,2022年给定1个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招生名额。个体项目需要接受学校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IDT)申请书(团队申报)》(附件2)或《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IDT)申请书(个体申报)》(附件3),2021年5月20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学院。

2、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五、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内容必须属实且经主导师与合作导师本人签字作出承诺。对于并无实质性博士生交叉培养需求、仅为获取博士招生名额的申请者(主导师或合作导师),一经发现,将纳入导师立德树人失范行为负面清单,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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