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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践活动之三:模拟法庭

来源:思政所        发布时间:2016-12-09       点击量:

12月8日晚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西校区505体育馆举行了“模拟审判”教学实践活动。此次活动主要面向西校区一年级本科生,参加人员包括医学院、经金学院全体大一新生以及我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部分教师。

这次“模拟审判”选择了当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离婚问题,模拟了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

开庭后,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入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席。法官先核对当事人身份,然后进行法庭调查,双方就法庭归纳出的问题提出相关证据。事实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最后法官征询当事人意见并尝试调解,双方均拒绝调解,法庭进行了宣判,并告知当事人如不服判决,可于15天内提起上诉。

整场审判涉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内容,让同学们了解民事诉讼的程序、管辖以及当事人等重要概念。模拟表演十分精彩,“律师”们用例证、类比等方法为委托人进行辩护,在辩论中渗透了许多法律知识。

此次模拟法庭演出,使同学们领略了法律的魅力,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同时也对审判程序有了更为直观的体会。最为重要的是,此次模拟庭审向同学们展示了如何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这对于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修养、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热情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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