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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实践活动之二: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

来源:思政所        发布时间:2016-12-09       点击量:

12月8日下午,为了配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践活动,我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邀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宪梓堂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苏某于2016年7月至8月间,三次以同样手段将三家旅店的电风扇拆卸,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刀片划伤自己,而后向店主谎称是电风扇掉落导致的意外伤害,并向三家店主总计索赔8400多元。对于这一案件,公诉人以诈骗罪对被告苏某提起诉讼。

经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质证、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被告最后陈述等相关审理程序后,因为证据确凿,被告供认不讳,公诉人提出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建议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检察官、辩护人和陪审员老师继续留在宪梓堂内针对本案回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现场互动气氛高涨,提问的学生接连不断。

本次庭审,使同学们直观地体验了一遍真实的庭审流程,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相比课堂教学中的案例分析,这种现身说法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直观体验和感悟。有同学表示,经过这次观摩庭审,自己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将会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努力树立法治意识,让法律扎根在心中。

据悉,观摩庭审作为294俄罗斯专享会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对全校本科生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环节,已成功举办六年。此项活动不仅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而且对于提高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提升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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